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 国办发 | 国发 | 中办发 | 国税发 | 国税函 | 财关税 | 财税 | 国人部发 | 国人厅发 | 财会 | 财企 | 财库 | 保监发 | 海关 |
首页 >> 国办发 >> 国办发[2007]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找法规请联系找法规联系我
更多法律法规
·财农
·财综
·财金
·财建
·财办
·教财
·财教
·会协
·商服贸
·财会函
·财办企
·财社发
·财预
·财行
·发改价格
·财际
·财社
·国粮财
·财政部令
·财办库
·国统字
·国统函
·建保
·建村
·建稽综函
·厅公路字
·建质函
·建质
·建规
·建市
·建设部令
·建办质电
·建金管
·建办质
·建住房
·建城
·建科
·建安办函
·建办城函
·规效能办
·建人
·民政部令
·人事部令
·劳社部发
·国资厅发分配
·主席令
·劳社厅函
·中组发
·劳社部函
·劳社厅发
·民办函
·民函
·民发
·农办牧
·农医发
·农办农
·农办医
·农市发
·农办机
·农经发

国办发[2007]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张立昌同志兼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副组长。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