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的鉴定方法》和《有机表面处理的二氧化硅的鉴定方法》等 14 项海关化验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 2007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