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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厅发[2008]26号-关于调整2008年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

关于调整2008年度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的安排,经分别与商务部,建设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日期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原定于9月13日,14日(中秋节)举行的国际商务专业考试日期,调整为11月8日,9日.
二,将原定于9月13日,14日(中秋节)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日期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部门,相关专业行政部门和考务管理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两专业考试调整的日期,并抓紧做好与考试日期调整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