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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部发[2004]34号-关于下达2004年中央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人部发〔2003〕20号文件确定的人事计划分类管理的要求,现将2004年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并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管理。
  附表:2004年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