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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08]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3集体扶持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乡(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新农合的款项。

  二、集体扶持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4政府资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和参合农民人数资助新农合的款项等政府拨付的新农合补助资金。

  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中央财政资助收入”、“省级财政资助收入”、“地(市)级财政资助收入”、“县级财政资助收入”等明细科目。

  三、政府资助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5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持有的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时,直接计入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本年度支出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支出户存款,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支出户利息收入转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三)收到本年度收入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收入户存款,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06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合基金的捐赠收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

  二、其他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5001统筹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应由统筹基金开支的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支出。

  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住院支出”、“门诊支出”、“其他支出”等明细科目。

  三、统筹基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予以补偿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医药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

  (二)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的医药费补偿支出,根据经审核的医药费报销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统筹基金。借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02家庭账户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设置家庭账户基金的地区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住院自负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等支出。

  不设家庭账户基金的统筹地区,不设置本科目。

  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按每户参合农民家庭设置明细账。

  三、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应由家庭账户开支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医药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

  (二)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的医药费补偿支出,根据经审核的医药费报销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家庭账户基金,借记“家庭账户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三章 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编制新农合基金财务报表。

  第十五条新农合基金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净资产变动表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净资产变动表按照本制度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编报。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包括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等相关附表。附注可由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具体要求自行编制。

  第十六条新农合基金财务报表应当至少按照月份、年度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编报及时。月度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日内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

  第十七条财务报表格式

报表编号 

财务报表名称 

编制期 

会农合医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报、年报 
会农合医02表  收支表  月报、年报 
会农合医03表  净资产变动表  年报 

资产负债表

会农合医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净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现金      负债     
财政专户存款      暂收款     
支出户存款      负债合计     
暂付款      净资产     
缴存省级风险基金      统筹基金     
      其中:一般统筹基金     
      风险基金     
      家庭账户基金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与净资产总计     

收支表

会农合医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基金收入     
来源分类  1.农民个人缴费收入     
2.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     
3.集体扶持收入     
4.政府资助收入     
5.利息收入     
6.其他收入     
性质分类  1.统筹基金收入     
2.家庭账户基金收入     
二、基金支出     
(一)统筹基金支出     
1.住院支出     
2.门诊支出     
3.其他支出     
(二)家庭账户基金支出     
三、本期基金结余     
(一)统筹基金结余     
(二)家庭账户基金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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